一、方案政策出台背景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江西重要讲话精神,深入打好农业面源污染防治攻坚战,大力推进鄱阳湖(宜春锦江)全流域总磷污染治理。
二、方案制定依据
根据按照《中共江西省委办公厅 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鄱阳湖总磷污染控制与削减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及《宜春市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认真实施鄱阳湖流域(宜春)总磷污染防控与削减专项行动的提示函》要求文件精神,为切实有效解决水污染排放的突出问题,打好农业面源污染防治攻坚战,进一步提升我县锦江流域生态环境质量,结合实际,制定本方案。
三、方案主要内容
排查范围和重点
(一)种植业。各乡镇场(街道)推广绿色防控、统防统治、测土配方施肥、增施有机肥、科学用药施肥等农药化肥减量增效技术措施的情况。
(二)畜禽养殖业。全县所有从事生猪、鸡鸭等畜禽养殖场(户)全部纳入排查范围,准确掌握养殖生产状况及粪污收集利用情况,主要排查场区内粪污处理设施,重点排查粪污处理设施是否齐全、是否符合标准,粪污处理设施的运行情况,如粪污清理方式、粪污是否及时清理、是否雨污分流等(详见附件2-4)。
(三)水产养殖业。规模化养殖场方面,重点排查200亩以上连片池塘;高密度养殖方面,重点排查牛蛙、黄鳝、泥鳅等高密度养殖水面;工厂化养殖方面,重点排查陆基圆桶流水养殖、鳗鱼工厂化养殖(详见附件5)。
(四)农村生活污水。对辖区内2017年以来建设的74个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开展全面排查工作,准确查清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使用管护情况,并汇总上报(详见附件6)。
解读人:文林 联系电话:0795-2519693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