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高县与宜丰县签订《江西省赣江流域锦河支流毗邻县(市)区河长制合作协议》,建立边界河道同管共治“四联”机制,有效提升边界河道治理协同管护水平。一是信息情况联通。建立信息通报机制,定期召开边界河长制工作联席会议,互通跨界河流“四乱”、非法采砂、水质监测等情况,研究解决跨区域问题。二是矛盾纠纷联调。建立联合巡查机制,实行重点河道轮流巡查、问题高发时段联合巡查,及时发现问题隐患,合作处理边界涉水纠纷。三是非法行为联打。建立联合执法机制,强化重点区域、重要时段、敏感水域联合执法,共同打击擅自占用水域岸线、破坏河湖工程设施、违法取水排污等行为。四是防汛安全联保。建立两地防汛安全预警调度系统,强化水情、雨情信息实时共享;建立边界防洪工程巡查机制,及时消除工程安全隐患。